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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期的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时间:2023-10-16 群眾文化活動在我國文化事業發展中處于重要地位,對提升人們的文化水平、審美品位以及弘揚社會正能量、開展社會教化工作具有積極意義。在新時期文化事業發展過程中,群眾文化活動面臨一些新的挑戰,如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存在形式單一、缺乏創新等問題。對此,各地文化部門需要提高對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的重視程度,立足于此類文化活動開展現狀,采取措施,積極創新,助力我國文化事業的發展和人民群眾文化修養的提升。 新時期開展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的重要意義 首先,開展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可以使群眾在欣賞音樂作品的過程中學習相關知識,提升群眾的知識水平。例如,創作者和演員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融入音樂作品,人們在欣賞作品的過程中可以了解相關傳統文化知識,感受傳統文化的魅力,提升自身的文化修養并促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弘揚和發展。其次,開展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可以提升人們的審美水平。隨著互聯網技術和通信技術的發展,人們獲取信息的渠道越來越多樣化,但是在海量信息中有些惡俗搞笑、故意審丑等負面內容,如果人們長期接受這類信息,審美取向會逐漸變得歪曲,審美品位和審美能力都會下降。因此,開展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十分必要,讓人們在欣賞音樂作品的過程中接受音樂熏陶,保持正確的審美取向,不斷提升自身的審美能力,感受音樂技巧之美以及作品情感之美。再次,開展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可以發揮社會教化功能。創作者將積極元素融入音樂作品,演員在表演過程中將其展示出來,可以對人們起到積極的教化作用,引導人們崇善尚善,投身于和諧社會建設中,有助于提升社會文明程度,營造良好的社會風范。最后,開展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可以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群眾文化是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構成部分,如果群眾文化活動開展不到位,容易阻礙我國社會主義文化建設進程。因此,新時期開展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有利于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建設。 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開展的現實困境 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重視不足 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的創新開展有重要價值,但是從當前群眾文化活動的開展狀況來看,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并未受到應有的重視,致使其價值無法得到有效的發揮,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幾方面。首先,許多地區的基層群眾對音樂類文化活動沒有形成正確的認識,未能意識到開展群眾文化活動的積極意義,也沒有主動參與到群眾文化活動之中,沒有群眾參與的文化活動自然也就失去其群眾性特點。其次,地方文化部門對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的宣傳不到位,致使當地群眾不了解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的具體內容、開辦時間、開辦地點等,群眾無法及時參與文化活動,導致群眾文化活動無法發揮其功能和價值。此外,部分單位或文化工作者在創作音樂作品時抱有功利性目的,致使創作出的音樂文化作品不符合群眾的需求,無法滿足群眾的精神文化發展需要。例如,一些文化單位為了完成上級下達的任務,在短時間內創作大量音樂文化作品,但是作品質量較低,無法滿足群眾的審美需求和精神文化需要。 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形式與內容單一 從當前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的開展情況來看,許多地區的文化部門在開展音樂類文化活動時存在活動形式和活動內容單一等問題,沒有根據時代發展和人民群眾的需求對音樂文化活動的形式和內容進行創新,致使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的吸引力不足,群眾缺乏參與積極性。 從當前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的組織形式來看,大多數地區開展的群眾文化活動以社區活動、文化館活動和公共演出為主要形式。但是這些活動主要由專業人員進行表演,群眾在參與這些文化活動的過程中往往只能被動欣賞,不僅沒有發揮活動本身應有的價值,還降低了文化活動的吸引力。從當前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的內容來看,部分地區文化單位在開展活動的過程中所演出的音樂作品是幾年前甚至十幾年前的老作品,沒有與時代背景和生活元素相結合,無法滿足青年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導致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的開展效果不理想。此外,部分地區因受到資金、演員隊伍建設、場地建設等因素的影響,沒有長期開展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而當地群眾長期不參與文化活動導致他們的文化活動意識逐漸下降,意識不到自身是音樂類文化活動的參與主體和服務對象。 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供需失衡 從供給側角度來看,開展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的根本目的在于滿足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如果文化活動供給與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不匹配,那么投入再多的資金和人力也難以產生理想的效果。結合部分地區的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開展狀況來看,一些文化單位在創作音樂作品、開展文化活動的過程中處于“閉門造車”狀態,沒有關注當地群眾的多元化文化需求,也沒有充分考慮群眾的藝術水平、審美能力。例如,部分文化單位組織文化工作者創作出許多高雅的音樂作品,且作品具有較為深厚的人文內涵、較高的人文和藝術價值,但是群眾的藝術鑒賞能力不足,無法感受作品中的人文內涵,也無法在欣賞音樂作品的過程中獲得良好的體驗。同時,部分文化單位及相關工作者在開展文化活動的過程中仍持有傳統觀念,不能將時代元素、流行音樂元素、傳統文化融入音樂作品創作中,致使創作出的音樂作品缺乏吸引力,不接地氣,不能激發群眾的情感共鳴,這也是導致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供需失衡的重要因素。 文化活動與新媒體的聯系不足 隨著科技的進步,新媒體廣泛應用于各行各業,對各行業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積極作用,對文化事業的發展也是如此。新媒體的應用可以擴大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的影響力,提升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的開展水平。同時,基于新媒體傳播的交互性特點,文化單位可以提升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的交互性,提高群眾的積極性和參與度。然而,部分地區的文化單位沒有將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的開展與新媒體技術相結合,一方面是由于文化單位本身沒有針對新媒體建設投入相應的資源;另一方面則是缺乏相應的工作隊伍,致使新媒體技術沒有融入群眾文化活動中,這也是降低群眾文化活動開展效果的重要因素。 新時期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創新開展 轉變思想觀念,對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提高重視 結合目前的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開展狀況來看,群眾、文化單位、文化工作者均未對文化活動的開展形成足夠重視。針對這一問題,群眾、文化單位、工作人員應當協同發力。首先,文化單位要主動作為,針對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的開展做好相應的宣傳工作,讓當地群眾知道文化活動的存在,了解文化活動的舉辦時間、舉辦地點,能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參與文化活動。其次,文化工作者應當做到質量優先,并意識到開展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的根本目的在于服務群眾,要為群眾創作出高質量的音樂作品,帶給群眾美的體驗,切實促進群眾的審美能力發展,切忌抱有以數量為主導的形式主義創作觀念。最后,在文化單位、文化工作者的協同努力下,群眾應當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積極參與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并在這一過程中不斷增強自身的主體意識,認識到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對自身人文修養發展的促進作用。此外,文化工作者在日常生活中可以通過抖音、快手等新媒體平臺或微信公眾號、朋友圈等途徑宣傳文化活動,通過社交媒體和短視頻互動平臺實現裂變式宣傳,提升群眾文化活動的影響力和知名度。 推動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形式與內容創新 從群眾文化活動形式來看,文化單位應當突出群眾的主體地位,在此基礎上積極創新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形式。具體而言,除了普通的音樂節目以外,可以安排群眾參與出演音樂劇,讓群眾參與其中,這樣既能突出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的真實性,又能增強群眾的主體性,讓群眾與專業的歌手或演員一同表演,提升群眾的藝術鑒賞水平和表演能力,實現專業演員與群眾的良性互動。與此同時,文化單位可以充分利用新媒體技術開展線上音樂表演,如果當地群眾難以到達現場,可以通過線上連線的形式參加活動,有效發揮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的作用。 從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內容角度來看,可以采取群眾共創共享的方式推動內容創新。由文化單位收集群眾創意,之后以網絡投票形式選出優秀創意,讓相關工作人員基于群眾提供的創意,結合專業的音樂文化創作理論展開創作實踐,從而為群眾呈現優質的音樂節目,滿足群眾的多樣化、差異化和個性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堅持以群眾需求為導向優化音樂作品 前文提及,部分地區文化單位舉辦的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以及演出的音樂作品無法滿足當今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針對這一現實情況,地方文化單位及工作人員應當做好音樂文化作品創作實踐。首先,通過線上問卷、實地訪談、網絡論壇等方式做好調研活動,了解本地居民對音樂類文化活動、音樂作品的需求和期望,收集群眾對文化活動、音樂作品的意見和想法,確保創作的音樂作品及舉辦的群眾文化活動符合當地人民群眾的需求。 其次,做好實地走訪和采風工作,將地方文化元素、生活元素融入音樂作品創作中。我國幅員遼闊,各地區群眾在千百年來的生活和勞動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地方文化,如膠東秧歌、安塞腰鼓、鳳陽花燈等都是地方音樂文化的典型代表。各地區文化單位應當推動本地音樂文化元素融入音樂作品創作中,突出地域特色,使創作出的音樂作品貼近當地民眾的日常生活,讓人們在欣賞作品的過程中有親切感。同時,文化工作者可以將當地居民日常生活中的元素融入音樂作品中,例如,當地的好人好事或文明社區建設成果等,都可以作為群眾音樂文化作品創作的重要素材。 最后,充分發掘和利用優秀傳統文化元素,中華民族歷經數千年的發展積累了豐富的優秀傳統文化,這對于當代音樂文化作品創作具有重要的借鑒和參考意義。文化單位與工作人員可以嘗試將傳統文化中的音樂元素融入音樂創作實踐中,例如,借鑒《高山流水》《漢宮秋月》等傳統音樂作品,將其融入音樂創作活動中,既能增強音樂作品的文化意蘊,又能使群眾在欣賞作品的過程中感受到濃厚的傳統文化色彩,提升群眾的歷史人文修養。 構建新媒體傳播矩陣,推動新媒體技術融入群眾文化活動中 當前,新媒體技術在文化單位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的開展過程中發揮著更加重要的作用;诓糠值貐^文化單位在新媒體建設方面存在短板的現狀,相關文化單位應當從構建新媒體傳播矩陣和培養新媒體人才兩個角度入手,發揮新媒體技術在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中的價值。 文化單位應當推進新媒體傳播矩陣的建設,統籌內部資金,建設新媒體操作系統,并以此為依托構建全方位、多維度的新媒體傳播矩陣,在抖音、快手、嗶哩嗶哩、微視等各大新媒體平臺創建賬號,利用平臺的引流和推送機制構建傳播矩陣并展開宣傳。例如,當文化單位聯合本地社區舉辦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時,可以通過新媒體傳播矩陣進行預告宣傳,在新媒體平臺裂變式傳播的推動下,文化活動能夠在很短的時間內被當地群眾所了解。 針對部分地區在構建新媒體矩陣過程中存在資金不足的問題,文化單位可以采取兩種手段籌集資金。一方面,文化單位與當地傳媒領域、文化領域的企業合作,通過政企合作的形式獲得企業的資金支持,解決資金短缺的問題,或者與地方財政部門做好協商,讓財政部門加大撥款力度,爭取財政資金支持,也能補齊資金短板。另一方面,文化單位要優化內部資金配置,強化財務管理,優先將財務資金投入新媒體矩陣建設。 除了要做好新媒體矩陣的建設之外,文化單位還應當積極推進群眾文化工作隊伍建設。首先,文化單位通過組織職工定期培訓、線上學習或外出學習等方式提升他們的工作能力和新媒體素養,使其能夠利用新媒體技術更有效地開展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發揮新媒體技術在音樂作品創作、展示和傳播過程中的重要價值。其次,文化單位要做好新媒體人才引進工作,設置優厚的待遇吸引具備群眾文化工作經驗、精通新媒體技術的復合型人才,充實群眾文化工作隊伍并推動人才隊伍朝復合型方向發展。 在新時期背景下,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的開展對提升人們的知識水平、文化修養以及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具有積極意義。面對當前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開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文化單位應當做好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的宣傳工作,對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形成足夠的重視,推動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實現形式層面與內容層面的創新,關注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發揮新媒體的積極作用,多措并舉提升音樂類群眾文化活動的開展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