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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齊下助高校應對網絡傳播中的侵權風險时间:2023-08-16 隨著互聯網的不斷發展,各大高校利用微博、微信等自媒體平臺進行宣傳,擴大自身影響力的現象越來越普遍。而隨著職業維權機構數量的不斷增加,高校在自媒體平臺運營、轉載他人原創作品時,極易卷入侵權糾紛。由于高校的特殊性,其在陷入著作權侵權糾紛時往往面臨進退兩難的困境。對此,應從制定法律法規、完善監管制度和加強宣傳教育三方面入手,應對和預防著作權侵權糾紛的發生。 在自媒體蓬勃發展的現代社會,各行各業都將宣傳和發布信息的重心轉移到了形式新穎、受眾廣泛的自媒體平臺。對于各大高校而言,自媒體平臺的信息傳播速度快、范圍廣、趣味性強,并且更貼近學生生活,更容易獲得學生的關注。鑒于此,幾乎所有高校都擁有自己的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以及QQ號等社交賬號,各學院部門、學生組織甚至班級也紛紛創建自己的賬號。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高校官方微博賬號超過4915個,團委、學生會及社團微博賬號超過24000個。2016年的數據顯示,2016年校園微信公眾號的數量達到80000個。 高校網絡傳播的特征 非營利性 在著作權侵權糾紛中,“營利性”在法院認定侵權與否、侵權責任大小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目前,一些主流自媒體賬號通過轉載文章和視頻的方式吸引粉絲,進而進行宣傳和營銷,具有明顯的營利性。一些賬號盡管當下并未進行營利活動,但其在粉絲數量達到一定程度后實施的廣告宣傳、招商引資以及商業合作等以盈利為目的的行為也被視為營利性活動。絕大部分高校運用自媒體平臺進行宣傳的目的在于提升自身的影響力。相較于其他運用自媒體平臺進行營利活動的企業、組織和個人而言,高校通過自媒體平臺進行宣傳的行為具有明顯的非營利性特征。 運營主體多樣性 與企業自媒體賬號由公司統一管理不同,高校自媒體賬號數量眾多,無法實現統一管理。各個學院、工作室、社團組織為了在學院內、校園內甚至高校間進行信息傳播,提升知名度,紛紛申請自媒體賬號,傳播和推廣各類信息。近年來,自媒體賬號的運營難度大大降低,運營主體的身份限制逐漸被打破,甚至出現了許多以班級、寢室為單位申請賬號進行運營的現象。由于自媒體賬號缺乏統一的監管,其面臨的侵權風險也隨之增加。 法律責任主體唯一性 在高校眾多的自媒體賬號中,除了高校官方嚴格監管的少數自媒體賬號涉及侵權的可能性較小外,對著作權缺乏高度重視的其他自媒體賬號涉及侵權的風險極高。而由于校內各類社團、組織和個人在賬號命名時幾乎都會用高校名稱來“自證身份”,因此當侵權行為發生時,高校將會成為被訴訟的民事主體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于高校而言,其管轄范圍內帶有高校名稱或學校特色的自媒體賬號一旦卷入侵權糾紛,高校將作為唯一的法律責任主體處理相關的侵權糾紛。 侵權糾紛中的妥協性 由于高校對于聲譽和口碑的依賴性較高,通過媒體曝光或其他方式向社會公開其涉及侵權糾紛,會導致其聲望、名譽受到損害,因此,在面臨此類侵權糾紛時,高校往往傾向于私下和解或庭內和解,而非通過庭審得到一個相對滿意和公平的判決結果。這也就意味著高校必然會向著作權人或惡意的職業維權機構作出一定程度的妥協和讓步。這種極為明顯的妥協性會使高校在面臨有關糾紛時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高校網絡傳播的侵權風險 轉載侵權風險的法條分析 在許多隸屬于高校的自媒體賬號中,經?梢钥吹健稗D自xxx”的標識,有些賬號甚至直接將他人發布在其他平臺上的原創作品復制或者“裁剪”到自己的賬號上。從法律的層面來說,這類行為都無一例外涉及著作權侵權問題。 以微信公眾平臺為例,縱觀各大高校的微信公眾號,使用他人文章、圖片和視頻等素材的無非以下三種情形。第一,轉載他人文章等素材,并明確標明來源和作者姓名;第二,轉載他人文章等素材,但未標明出處和作者姓名;第三,引用、復制或截取他人文章,未注明引用來源及作者姓名!吨腥A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使用他人作品必須指明作者和作品名稱。上述第一種明確標明出處和作者姓名的情況雖符合上述規定,但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二條的規定,高校微信公眾號在轉載素材時應當取得權利人許可,并支付報酬,而大部分高校微信公眾號在實踐中很難聯系到原作者并獲得許可,因此依照有關規定,高校應當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并賠禮道歉、賠償損失。上述第二種轉載但未注明出處和作者姓名的情況,既侵犯了著作權人的署名權,又侵犯了其信息網絡傳播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高校理應承擔侵權責任。而上述第三種疑似“剽竊”的行為,更是侵害了著作權人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以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權利,是著作權侵權中最為嚴重和惡劣的行為之一。 由此可見,微信公眾號使用他人文章、圖片等素材極易涉及侵權問題,若著作權人有意維權或委托職業維權機構進行責任追究,高校將極易陷入著作權侵權糾紛的泥沼中。 高校轉載侵權的司法判決分析 近年來,由于高校轉載他人文章、使用他人圖片引起的著作權侵權糾紛日漸增多,許多著作權人紛紛委托維權騎士等第三方機構幫助維權。但同時也出現一些以營利為目的的惡意職業維權機構,專門尋找知乎、小紅書等知名平臺的原創作者,許諾其報酬,誘使著作權人與其簽訂著作權轉讓協議,然后專門起訴轉載使用這些文章、圖片的高校和企業,進行維權索賠。由于當下有關機構并未對惡意職業維權機構進行規范,因此這些效仿“職業打假人”的惡意職業維權機構逐漸增多,高校所面臨的風險也日益增長。 例如,在漢華易美(天津)圖像技術有限公司與廣東海洋大學等多所高校的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的糾紛中,鑒于被告高校的相關微信公眾號確實使用了原告公司依法取得授權的圖片,即使被告高校極力主張其使用的非營利性,但法院最終依舊判決被告高校侵權,并根據涉案圖片的知名度、被告經營規模、主觀過錯程度、使用涉案圖片的方式、侵權持續的時間等因素,酌情確定了5000—10000元不等的賠償。 通過對上述判決以及其他類似的高校著作權侵權糾紛判決的分析可以看出,法院對于著作權維權普遍持支持態度。在此類“高校轉載他人作品”的案件中,高校的轉載行為是否存在“商業目的”,并不是法院認定其行為侵權與否的標準之一,而是在確定賠償數額時予以考量。此外,高校自媒體賬號轉載他人原創作品的行為也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規定的十三類“合理使用”情形。因此,在并未出臺任何法律規章和司法解釋對惡意職業維權行為進行進一步規制的情況下,高校在面臨類似著作權侵權糾紛時基本無法逃脫承擔“侵權責任”的風險。 高校防范及應對網絡傳播侵權行為的方法 制定規章辦法,加強管理 當今,我國大力倡導和強調提高社會大眾的維權意識,通過各種法律法規突出對著作權人的保護,這一做法無疑值得肯定。但是高校轉載相關作品的非營利性及其在轉載侵權類案件中的被動性應當被考慮在內,并予以一定的保護。對此,國家需要出臺或修改相關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對新媒體平臺中的此類轉載行為進行分類,在侵權性認定時,可以將賬號運營主體的主觀目的、轉載的客觀效果以及目標人群等要素納入考慮范圍,從而為高校傳播知識、進行文化交流提供便利。在高校層面,應當出臺對新媒體賬號的專項管理辦法,從規章制度層面強調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并規范新媒體賬號的運營,從而減少侵權行為的發生。 高校應從以下兩方面著手對新媒體賬號的運營進行管理。一是對轉載行為的規范。高校作為知識的傳播者,對于轉載中可能出現的侵權行為應予以充分注意,如轉載必須注明原作者姓名。二是對新媒體賬號的管理。 完善監督管理制度,內外聯動 要想預防和減少侵權行為的發生,高校和新媒體管理平臺就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監督管理機制。 首先,高校應與自媒體平臺聯手,完善自媒體賬號的審批管理流程。學生組織、學院部門以及社團等團體在開通公眾號時往往會在其名稱中加入高校校名或簡稱。其中,由高校直接管理、運營的賬號,例如教務處、財務處、后勤保障部等部門的微信公眾號,由于閱讀量和關注度高,在發表文章、信息和作品時往往極為注重內容的原創性,對引用內容是否侵權等問題的關注度較高。而其他由學生設立和運營的微信公眾號往往很容易忽視轉載內容的侵權問題。這就導致這類名稱中帶有高校校名或簡稱的自媒體平臺極易被誤認為是高校的官方平臺,一旦出現侵權問題,高校將成為第一責任人。對此,所有使用高校校名或簡稱的賬號,不論其閱讀量大小,均應該經過自媒體平臺和高校的審核批準,此外,高校還應將所有使用校名或簡稱的賬號納入管理名單,對其發布的內容進行嚴格管控和審查。 其次,對于納入管理的自媒體賬號,高校應實行校內自查和懲罰機制。高校應當要求這些賬號的運營者定期提交侵權自查報告,對賬號中引用的非原創內容進行預防侵權措施的說明,并實行校內監督和審查機制,發現疑似侵權或者剽竊的內容,應當聯系原作者獲得許可或立即予以刪除。除此之外,高校還應建立相應的懲罰機制,對疑似侵權的自媒體賬號運營者進行懲罰,累計出現多次侵權行為的賬號,高校應收回其使用校名或簡稱的權利;對于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應聯系賬號運營者或管理方刪除侵權文章,并予以處罰。高校應通過上述方式,從自身出發,積極主動地打擊和預防高校內部賬號的侵權行為。 最后,新媒體平臺也要加強對侵權行為的管控和提醒。對著作權人來說,其在發表原創作品時要注明是否同意轉載。對自媒體平臺而言,要建立通暢的侵權投訴渠道,在收到著作權人的投訴并經調查確認后,要及時凍結涉嫌侵權的文章,提取證據,并與侵權方進行溝通,協調解決侵權問題。對自媒體賬號運營者而言,在轉載文章時要注意轉載內容是否涉及侵權,并主動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 加強宣傳教育,提升人員素質 要想從源頭預防侵權行為的發生,既要治標,也要治本。光有外部監督遠遠不夠,還要加強宣傳教育,提高運營者對著作權的敏感度,從源頭杜絕或減少侵權行為的發生。 由于不同作品的創作目的不同,原創作者對于轉載的態度也不同,有的作者認為其他公眾號轉載其作品有利于作品的傳播,可以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因此非但不禁止,反而可能樂觀其成。所以自媒體賬號運營者在轉載或使用網絡原創作品時,應根據作者的態度作出不同的處理。對于原創作品有“禁止轉載”字樣的,不得擅自轉載或使用;對于標有“歡迎轉載”“禁止商用”標識的,在轉載和引用時應明確標示出處和作者。需要注意的是,自媒體賬號運營者不得擅自改動網絡原創作品的內容或標題,除非征得原作者同意,獲得授權。 加強版權意識,加大侵權責任追究力度 高校要提高版權保護意識,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合同明確作品的版權歸屬和使用范圍等。同時要注意收集整理學生創作的各類作品,尤其是自媒體運營者的原創作品,如有條件可以通過版權登記、版權授權等方式進行著作權登記,以備日后維權之需。一旦發生侵權行為,應第一時間進行取證并積極向侵權者提出索賠。 高校自媒體賬號在轉載或使用網絡原創作品時,應注意保護和尊重原創作品的著作權。高校不同于企業,其轉載行為并不具有主觀的盈利目的。如果高校不對其管轄范圍內的自媒體平臺進行統一管理,那么在被卷入侵權糾紛時往往會陷入極為被動的局面。因此,對于高校而言,思考如何應對網絡傳播中出現的侵權風險已刻不容緩。 |